(七)资格审查:由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八)考生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成功后不准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岗位专业具体要求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为准。
4、报名时,考生应如实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凡提供报考主要信息材料不实不全、弄虚作假的,在资格核查、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符合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在《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填注。
7、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空出的名额,依据应聘人员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通过社区、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查阅档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名额,依据应聘人员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附件:
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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