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所限专业是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制定,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选择可报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我县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从县中心工作统一安排,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我县(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在总成绩公示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5、本次工作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
附件:
2019年桦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2019年桦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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