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体检。
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试笔试作答。体检在面试阶段完成,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考察、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本公告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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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时间.docx
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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