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0日21:00后,访问齐齐哈尔市政府网()或齐齐哈尔人才网()下载《岗位一览表》及相关附件进行查询,也可关注“齐聚英才”公众号获取最新选聘资讯。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选聘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与各级组织部门联系。
(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0日9:00—15:00期间前往东北农业大学教学楼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③加盖公章的《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校园选聘推荐表》(附件5)、④中共党员证明材料、⑤由各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⑥奖励证明材料;符合放宽条件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黑龙江(齐齐哈尔)籍、一批次录取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推荐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重复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接收报名人员推荐材料后,分别由县、市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电话通知进入面谈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谈。面谈由各级组织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时间地点由各级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各级组织部门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表现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六)签订三方协议。由各级组织部门与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诚信协议书》。签订三方协议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资格确认。按照管理权限,拟聘用人选须在2020年毕业后的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档案及聘用资格进行确认。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体检 。对资格确认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十)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选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附件6),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