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18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19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申请加分(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二号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电话)。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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