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0日10时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报考人员需填报《黑龙江法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2.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必须与招考岗位要求一致;
(4)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必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
(6)2019年毕业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录。
(二)公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截止后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黑龙江法院网”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在“黑龙江法院网”另行通知。
2.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的《黑龙江法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1份,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的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后签字);
(2)本人报考所持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5)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于不符合招录条件、虚报瞒报报名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录岗位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录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法院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与招录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政审和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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