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开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大专以上学历。
(3)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退役军人(仅限正营级以上);国企高管、高校知名人士以及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退休人员。
(4)牡丹江市区户籍人口,年龄不超过68周岁(195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通过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人民调解工作经历1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副团级以上退役军人、俄语专业以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期限未满人员。
三、薪酬待遇
1.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每月基本工资29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调解案件补助费。
2.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调解案件补助费。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月10日期间10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⑴《牡丹江市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⑵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名字);⑶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⑷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⑸放宽年龄条件人员及优先录用人员提供证明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处(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41号)。
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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