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并提供无劣迹证明。
体检工作由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贤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集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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