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1.教师岗位、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由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后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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