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大庆开展青年见习计划通知。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可直接联系招募单位进行面试。更多伊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关注中公伊春事业单位考试网。
原标题:关于大庆市开展2019年度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72号)通知,我市实施三年(2019至2021)青年见习计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或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活动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符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承担见习岗位工作。
3、符合见习单位岗位和专业等条件要求,已参加过见习活动人员不参加活动。
4、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需签订承诺书,在参加就业见习期前或就业见习期间实现稳定就业(含签订劳动合同、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或自主创业(含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等)的,取消就业见习资格。
本年度见习期为3至12个月,具体以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为准。
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请下载附件2019年度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数据每月更新,请关注(大庆市就业创业网)、(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年见习活动通知,拟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可直接联系招募单位进行面试。
二、见习基地及岗位情况
1、参加本年度见习范围为各县区和高新区,招募单位及岗位信息均由各县区审定。
2、见习岗位要求:
(1)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求,具备一定的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2)能提供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和其它必要的见习条件。
(3)能够按规定为参加见习活动的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大庆地区(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符合补贴条件见习单位可每月向属地人社部门申领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大庆地区(县区)最低工资标准50%元。上一年度见习单位留用率达到50%(含) 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4)见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和食宿条件。
三、招募程序
1、见习人员根据岗位信息和联系方式与见习单位联系,签订见习协议后,由见习单位负责与各县区人设管理部门进行协议备案,并对见习活动进行指导和审核,按规定申领见习补贴。
2、参加人员请访问(大庆市就业创业官方网站)下载《就业见习报名表》。填报完成后按规定与见习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参加面试。
3、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通知附件中的《就业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
4、体检。如就业见习单位需要报名人员提供体检报告,报名人员须选择市(县)级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见习单位规定执行。
大庆市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毕业生职业培训中心:
萨尔图区就业局:
让胡路区就业局:
龙凤区就业局:
红岗区就业局:
大同区就业局:
高新区人才中心:
肇州县就业局:
林甸县就业局:
肇源县就业局:
杜蒙县就业局:
伊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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