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服务期满整年的日期年限。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19年8月27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附件1要求执行。
3.纳入本次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不得再次报考舒兰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4.附件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中相关政策解读详见《2019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6)。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_《2019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6_《2019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舒兰市委组织部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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