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县政府网站通知通告
2.考务网站:
吉林人才网
通化县政府网站通知通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9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通化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加分政策及注意事项.docx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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