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及潜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在相同,以专业知识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招聘组织实施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0454—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54—
佳木斯市发展研究中心:0454—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
附件: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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