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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教师招聘伊春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 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 号),经研究确定,2019 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46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 应聘的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1978 年 5 月 17 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 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兰陵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 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 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 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十)定向招聘岗位: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服务满 2 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 年内(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 2015、2016 年招募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8 年 12 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兰陵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兰陵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3 倍的岗位,计划招聘 l 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 2 人及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3 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 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5 月 17 日 9:00—20 日 16:00。
现场初审时间:5 月 17 日(14:00—17:00),18 日—21 日(8:30—12:00,14:00—17:00)。现场初审地点:临沂市理工学校(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JPG 格式, 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现场初审通过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 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现场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 点进行现场初审,不允许他人代替现场初审。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 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 2019 年 5月 17 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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