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万州人力社保专栏()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按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5)《万州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6)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仅限贫困生报考的岗位,还须提供贫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身份认定。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万州区就业局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1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万州区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1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万州区民政局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1份)。
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①面试比例:公开招聘面试按1:2的比例(个别单位除外,具体见附表)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后,实际到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②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考核招聘体检人员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报考“农村高中”、“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城区幼儿园及其附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委属学校”、“农村学校”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综合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选岗,若还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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