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频道提供:2019北京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3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22日至26日、28日9:00至11:30;14:00至16:00。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关注中公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9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243 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部分高校(见附件1)的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9年度就业派遣。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且能参加2019年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见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2),招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二级、专业技术十三级。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9年4月18日、19日、22日至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应聘者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受理报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现场受理报名时间:4月22日至26日、28日9:00至11:30;14:00至16:00
3、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2)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3)教师资格证书,能参加2019年教师资格面试须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及普通话合格证;
(4)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
(5)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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