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资格 > 招考信息 >

2019年伊春市教育局关于(春季)面向 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2019-04-12 10:14:03| 来源:伊春教育局

伊春教师招聘频道提供:本次公告报名提交截止时间为。更多伊春教师招聘公告请关注伊春教师招聘考试网
   
伊春教师招聘伊春教师招聘公告


 

伊春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 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伊春市户籍、居住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2019年伊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依据《教师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9〕1号)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30日

  网 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请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三、现场确认程序

  (一)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 定 机 构:伊春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5日至1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伊春市教育局四楼西侧师训科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3号)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请到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咨询相关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

  户籍、居住地在伊春市桃山林业局、伊春市双丰林业局、伊春市朗乡林业局、伊春市铁力林业局的申请人,选择的认定机构为铁力市教育局。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照程序要求上传);

  4、《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依照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文件要求,《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且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同时,提交《体检表》所要求附带的体检报告单。);

  特别提示: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医院请咨询各相关认定机构。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一张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可为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最后3位)。

  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如因极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人员务必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2、在申报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再提供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认定

  伊春市审核认定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6月14日。

  五、其他说明

  1、符合认定条件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直接申请认定的,另外还需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认定通过人员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见伊春市教育局官网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23号)(附件1)要求办理。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伊春市各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伊春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原文链接:

关注伊春中公教育微信yichunoffcn,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2019伊春企事业单位招聘汇总
事业单位 教师招聘 国考信息 银行招聘 国企公告
招警公告 公选遴选 行测资料 申论资料 面试资料
资料领取 活动汇总 QQ交流群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关注伊春中公教育移动端(http://m.yichun.offcn.com/)及时了解公职项目新鲜招聘资讯,更多信息请访问伊春中公教育!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