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频道为大家带来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备考资料,2019黑龙江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啥叫累犯?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累犯从字面上看就是指罪行累累,屡教不改的罪犯。累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的量刑参考情节,也是事业单位考试的重要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累犯。
一、法律规定
关于累犯,我国《刑法》第65条、第66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刑法第65条规定的累犯类型,我们将其称作一般累犯;第66条规定的累犯类型,我们将其称作特别累犯。接下来我们就两种累犯类型,进行分别阐述。
二、一般累犯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年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赦免或假释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又因故意犯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图形表示如下:
据此,以下几种情形不构成累犯:
(1)张三17周岁,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抢劫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前罪不满18周岁,所以不构成累犯)
(2)张三21周岁,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满释放后的第3年,又犯交通肇事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所以不构成累犯)
(3)张三22周岁,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刑满释放后的第2年,又犯盗窃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前罪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所以不构成累犯)
(4)张三28周岁,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的第6年,又犯抢劫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前后两罪间隔在5年以上,所以不构成累犯)
(5)张三48周岁,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缓期执行2年,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因虐待家人,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既然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就不存在执行完毕之说,所以不构成累犯)
一、特别累犯
据此,与一般累犯相比特别累犯只对行为人的犯罪类型做出了规定,至于行为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被判处刑罚的类型,前后两罪的间隔时间,都不做要求,只要前后两罪是国、恐、黑三者之一的,即构成累犯。所以,特殊累犯的认定还是比较容易的,这里就不再一一举例讲解了。
推荐:
2019黑龙江事业单位备考资料:一个套路让你提升言语理解的正确率
2019黑龙江企事业单位招聘汇总 |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考信息 | 银行招聘 | 国企公告 |
招警公告 | 公选遴选 | 行测资料 | 申论资料 | 面试资料 |
资料领取 | 活动汇总 | QQ交流群 | 面授课程 | 网校课程 |
关注黑龙江中公教育及时了解公职项目新鲜招聘资讯! |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