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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料:捡了别人东西要不要还?

2019-02-18 11:46:52| 来源:伊春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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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料:捡了别人东西要不要还?

《民法》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拾得遗失物,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捡了别人丢的东西,那么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需不需要还呢?答案是肯定的,是需要我们偿还的。比如我有一天走在马路上捡了一部手机,我应该还给失主。那么今天咱们一起聊聊关于拾得遗失物的一些知识。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109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若拾得人不知道权利人的,需要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比如在我捡到那部手机的时候,手机处于有电状态,我可以及时的去联系手机里的人,让其取回手机。假如手机设置密码或者处于关机状态,我无法及时的联系到失主,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可以就近找到公安机关,交给警察同志。在民警接到的手机后,需要要发出相关的招领公告,方便失主及时的看到公告寻回其丢失的手机。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发出的寻找公告也是有时间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失主没有来领取手机,则手机属于国家的财产。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其次,假设我今天实在太忙没有时间去公安机关送手机,可能明天才会有时间,那么我就要保证手机的“安全”。不能造成手机的损坏。如果因为我保管不当,手机受损,这样是需要进行相应赔偿的。比如我拿着捡的手机当开瓶器造成其碎屏,我就需要赔钱。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再次,如果我单方年找到了失主,但是由于我们两个人距离比较遥远,失主无法当面领取其丢失的手机,需要我通过快递的当时邮寄过去,那么邮寄快递的费用需要又失主来承担,我不需要承担此费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最后,如果失主发出失物招领称手机内有重要信息,若拾得人返还,则愿意支付100元的感谢费,那么在我交还手机的时候,失主是必须要把这100元给我的。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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