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9年毕业生)。嫩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含11日);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附件1)。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在校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二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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