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注明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经历。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