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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350人公告(12号)

2018-11-06 17:25:42|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18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350人公告(12号),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16日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查看2018年11月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公黑龙江人事考试网,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一、招聘计划

本次17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50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2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至2000年11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19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暂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2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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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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