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由招聘单位考核组即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者,由用人单位按程序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对特别优秀又暂无合适引进岗位的报名者,可先行登记在册再面向全州定向推荐、双向选择合适岗位。
(三)考试考核
1.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成绩计算方式。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进行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结果应用。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考察考核情况等综合确定体检对象;引才岗位形成竞争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企业引才及行政机关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及引才单位自行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按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执行;其余人员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察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生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019年应届毕业生完成体检考察后,先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可协商安排到岗实习。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作为拟引进对象,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后再办理)。并按照《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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