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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2018辽宁省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225人公告

2018-10-12 14:06:05|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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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2018辽宁省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225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8〕57号,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现就沈阳市2018年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沈阳市所属的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25名,应聘者须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时间为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由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招生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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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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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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