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考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0月15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历认证以学信网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证明为准,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应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早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9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9月4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9月21日前到忻府区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岗位教育理论知识占30%,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教材教法等,专业知识占70%,小学、初中段语文占35分、数学占35分;医、药、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护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护理学基础知识占70%;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需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位查询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忻府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服务地劳动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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