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2018河北沧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4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形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14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35人,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单位招聘的有5家市直事业单位,分别是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含农科院)、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市第一中学,共有招聘计划210人。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各单位招聘公告由各招聘单位发布,发布时间请关注各单位网站。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应聘单位招聘岗位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届及以前毕业的院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8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凡涉及到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20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8月2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单位招聘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报名时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6日9:00至9月7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招聘的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统一招聘的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
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二中的医生岗位、会计岗位;职中的机械教师岗位、会计教师岗位、电工教师岗位、汽修教师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华北工业学校所有岗位。附件1:《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绿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
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中学教师)岗位(附件1:《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学教师)科目笔试。
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幼儿教师)岗位(包括一幼幼儿教师1岗位、幼儿教师2岗位;二幼所有岗位;职中幼儿教师1岗位、幼儿教师2岗位。附件1:《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幼儿教师)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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