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院属各单位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院人事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下半年统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一般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京外户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
(七)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八)具备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下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院级评审、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9月7日前,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抄送邮箱:。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所在单位(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每人仅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管理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的,不再通知。
应聘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认证书(仅需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也可附上获得的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提交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不高于8: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对于达到面试基本分数线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将适当调剂面试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院级评审。院对招聘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院级专家评审和心理测评。
(八)公示。拟聘人选通过院级评审,报院务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院手续。
四、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原标题: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下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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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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