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366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保定广播电视大学、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保定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6名,并代为莲池区、满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40名,总计366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者按照同学科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不含高校)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等。市直及莲池区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满城区所属单位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符合《岗位信息表》中专业要求即可。
5、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之间出生。计算年龄、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具体计算方法为:从2018年7月1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并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完结者)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另不受理除应届毕业生外的高校在读生的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满城区按比例核减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适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予以确认,以免影响报名。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及时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 7月 28日12:00。缴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8年8月4日笔试结束后12:00前到本知识办公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2018年8月4日笔试结束后12:00前到本知识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8月1日 9:00至2日24:00,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到本知识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备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笔试科目:①教师类(含电大、技师学院及幼儿园微机岗位下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②医务类(莲池区幼儿园保健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各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约占卷面分值的50%左右。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6、原则上分别按教师类、医务类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数值为同类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7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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