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说课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3.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保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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