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兴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兴区各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财会、城市管理、环保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3.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4.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1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须考生本人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版2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1张粘贴于准考证)。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招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
8.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有效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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