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2)请认真阅读专业目录(附件5),结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对照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4)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可选择错时、错峰等时间段报名。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18年5月29日8:30至6月1日15:30。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附件5)审查,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应聘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日18:00。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三)缴费
时间:2018年5月29日8:30至6月3日15:30。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网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95元/人(报名费25元/人,两科笔试考务费共70元/人);笔试科目为一科的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一科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和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6月16日8:30至6月23日14:30。应聘人员登陆()网址,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读卡机阅卷。
(2)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及范围详见《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3)笔试范围。《通用知识A卷》、《通用知识B卷》、《通用知识C卷》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考试大纲》(附件3);《卫生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学》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每科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以10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护理学》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或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护理学》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5)加分政策。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6月6日、6月7日08:30—16:30,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以及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吉林市政府院内4号楼三楼332室,联系电话:0432—),逾期未送达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经联合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于6月15日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由应聘人员于2018年6月27日以后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三)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资格条件复审时间拟定于2018年7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公告。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成立面试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户口本、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小组可以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需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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