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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2018-05-09 15:26:06| 来源:哈尔滨音乐学院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参加考试时演奏的自选曲目列表打印件及电子版。

(10)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教师岗位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②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⑤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2)。

(2)党政管理及辅导员岗位

应聘党政管理及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党委工作部的管理岗位需加试政论文写作,政论文写作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政论文写作分数与笔试分数各占50%,折合后的总成绩作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②面试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教学辅助岗位

应聘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后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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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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