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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2018年公开招聘森林专业扑火队员实施方案

2018-04-11 15:45:11| 来源:就业友好
  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森林火险管控形势,缓解我区专业扑火队战力严重不足的现状,经友好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考录形式招聘专业扑火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体测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4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友好区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友好区退伍转业军人。

  2、报考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曾在友好区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测、体检、政审、公示、派遣等环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友好区人社局楼313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友好区2018年招聘专业扑火队员报名表》3份,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3、考试考核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8年4月27- 28日报名考生持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三楼313室领取准考证,预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试卷一份,满分为100分。

  (2)考核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1:2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范围。参加考核的考生加分项:

  成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统招专科学历加2分,统招本科学历加3分;

  中共党员加1分;

  入伍期间在部队取得驾驶等专业资格的加1分;

  一期士官加1分,二期士官加2分,三期士官加3分;

  入伍期间嘉奖加1分,三等功加2分,二等功加3分,一等功加4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核成绩。

  4、体能测试

  (1)10米x4往返跑标准为:=<13"1,31岁(含)以上应=<13"4。

  (2)1000米跑标准为: =<4'25",31岁(含)以上应=<4'35"。

  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x4往返跑和1000米跑项目只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区人社局、区职工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政审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公示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派遣

  招聘人员确定后,经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由区政府负责派往具体岗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专业扑火队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与友好林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林业局工人工资标准执行,为林业局企业职工,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内对所招聘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和区人社局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友好区2018年公开招录森林专业扑火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吴伊森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董春江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范广余

  成 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长 单庆志

  区民政局局长 高向尧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赵昌龙

  区文广新局局长 张锡芝

  职工医院院长 程 岩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庆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录工作日常事宜。

  七、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友好区2018年公开招聘森林专业扑火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友好区2018年公开招录森林

  专业扑火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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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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