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计划招聘骨外科主任1名(正高级职称)。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2年3月5日至2000年3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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