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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