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长春仲裁委员会招聘11人公告
长春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长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机构。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二十余年来,长春仲裁委员会秉承“人民仲裁,明见万里”的理念,独立、公正、地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及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17年受理案件2100余件,案件标的额超过50亿元,已经跻身全国优秀仲裁机构行列。
新年伊始,长春仲裁委员会、迁入位于南四环路和芳草街交汇处的长春国盛南域枫景的1号楼,拥有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实现了仲裁事业数字化进程。仲裁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在线管理已全面启动。在完成“互联网+仲裁”的同时,“仲裁+实体经济”的管理模式顺势而生,通过房地产、土地、金融、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经济贸易等领域的专业仲裁服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质增速提供动力。
根据工作扩展需要,现委托长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办案秘书岗位,招聘人数:5人
2.窗口服务岗位,招聘人数:6人
二、 岗位职责
1.办案秘书岗位
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做好与案件有关的工作,并根据仲裁庭意见起草法律文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窗口服务岗位:
负责窗口服务、接听咨询电话、在线解答法律问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为人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4.办案秘书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窗口服务岗位要求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