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择岗、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聘用。若某一岗位出现空缺,从同意调剂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调剂。放弃报考岗位的不能调剂其它岗位。
2.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签定劳务派遣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
3.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机构)负责兑现。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参照公办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发放。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单位(机构)按时足额缴纳,其中属个人缴纳部分,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机构)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条)、《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厅字﹝2006﹞23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招聘有关信息在胶州政务网教育体育局专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2018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幼儿园非事业编幼儿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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