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计划于2018年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15人。
二、引进岗位
县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1、高校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二表及以上);
(2)所学专业应符合本次引进的专业设置;
(3)原则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2、专业技术人才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初(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两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3、其他类人才
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在某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其他特需人才,具体条件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四、引进方式
采取高校招聘和县内招考两种方式进行。高校招聘参加各高校统一组织的招聘会或自办专场招聘会,具体见林甸县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县内招考报名地点为林甸县人才办(县政府大楼907室)。
五、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林甸政府网站、高校网站及公共媒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2)受理报名。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3)组织测试。根据岗位需求,灵活采取面试、面谈、答题等方式进行,如报名人员较多将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筛选。
(4)考核、体检。进行校方了解或向有关单位及个人了解情况,由校方或本人提供体检报告。
(5)签订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待遇及管理
1、服务年限。
(1)试用期为一年。
(2)引进人员原则上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最低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就业协议相关条款办理。
2、福利待遇。
(1)引进的人员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落实事业编制。
(2)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
(3)引进人员正式任职后,直接列为用人单位科级副职后备干部。
七、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测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林甸县政府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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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
原标题: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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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须知.doc
林甸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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