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对拟聘用人员和对项目生加分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被聘用人员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编制和待遇。
(七)其他情况说明
1、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转。
2、未尽事宜由东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纪律要求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对违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东宁市人社局:
原标题:东宁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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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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