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至1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考生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至报名专用邮箱(),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报名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
3、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18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现场复审
(1)复审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8:30至3月8日下午17:00。
(2)复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3)现场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③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
④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政策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复审时需提供加分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⑥弄虚作假、准备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5、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考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关知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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