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二)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及三位专家对博士、硕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思想道德素质等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本科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秀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 网报初审
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 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时间:2018年1月22日
网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预约”对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截屏打印或拍照均可)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哈市本地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应聘材料;外省市应聘人员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进行函报,函报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1月21日12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函报原因等)进行说明。应聘材料原件待现场考试前交学校人事处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 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 博士、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培养导师、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培养教研室博士生导师(如本教研室博导数量有限,可由其他教研室相近研究方向的博导推荐)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
3) 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上交。
5) 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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