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由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则不再替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舒兰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2017年报考舒兰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及其条件—览表》(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交流(包括调配、借调、招聘、选拔、辞职、离岗)。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17年12月22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要求执行。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cn)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2. 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4.《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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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原标题:2017年舒兰市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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