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鹤岗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人员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培训工作适应就业形势需要,鹤岗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0名,其中:计算机专业8人,会计专业4人,中文专业5人,法律专业3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三)鹤岗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统招专科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到鹤岗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天水湖旁原枫叶中学)一楼接待服务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申论》一科,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自工作之日起,月工资2200.00元/月,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博 孙兰
联系电话:
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鹤岗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8日
原标题:市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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