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11月28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平台发布公告,同时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3日,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篮球竞赛馆。
2.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
③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到证。
⑤《宝清县2017年高中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⑥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
4.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成绩须在学年前30%,或大学四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奖学金(以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和证明为准)
(三)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初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急需学科可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电话通知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签写《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依据现场报名情况,考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及政审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六)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宝清县教育局分配具体工作岗位,聘任的往届毕业生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3月进入工作岗位;聘任的2018届毕业生需与县教育局及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待其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9月进入工作岗位。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由用人单位具体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及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发(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宏利(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 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兴华(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刘永峰(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恒(县教育局局长)
蔡云龙: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孙清焱: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办主任
王冬燕: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等具体工作。咨询电话:
八、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宝清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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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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