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7年11月6日9:00至2017年11月13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行报名(网址:)。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7年11月7日9:00至2017年11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可在11月14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451);对网上报名技术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日期拟定2017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与招聘人数3: 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允许报考证明材料,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