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的,都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试用期计算,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规等相关行为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3年期满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月工资为200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及单位所承担的保险部分由市财政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无三险,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缴纳三险。
海伦市2017年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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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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