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作岗位安排服从组织分配。
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历次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0月24日09:00至11月6日17:00登录网站()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11月9日-12日,每天9:00-16: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国煤宾馆7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吉林街84号)。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2017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3张。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2科,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考生视为放弃。
注:准考证由我局统一制作电子版,发至各考生邮箱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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