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14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缴纳单位负担保险部分。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建三江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电工工作方案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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