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凡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三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值比例为笔试占总成绩50%、计算机考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计算机成绩×2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计算机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现场出分的方式,考察考生计算机日常使用和操作能力。
计算机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50%加计算机考试成绩乘20%的分数之和,从到低分的顺序和所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每组设面试评委7名,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来的岗位,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并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齐齐哈尔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备案。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可享受国家、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满三年方可调动工作。
四、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工作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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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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