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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59名公告(7号)

2017-08-16 08:30:19| 来源: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7号公告)》(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由招聘单位指定专人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报名方式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缴费采取现场收取的方式,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标准为每人105元(其中报名费25元、面试考务费80元)。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本公告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考生需全部参加笔试;省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计划数与考生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含)的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计划数与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大于1:3的,考生需参加笔试;除省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外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和本公告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7年9月份,即到2017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的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的考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时间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通知,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8日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3室,联系电话:0431—),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1日在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来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进行加试的岗位,面试资格人选按笔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经严格确认本人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笔试的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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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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